关于民生期货调整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2016-04-22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将豆粕、玉米、聚氯乙烯期货交易保证金统一标准和豆粕、玉米、聚氯乙烯、豆一、玉米淀粉的期货涨跌停板幅度的调整如下:
(1)自2016年4月25日(周一)结算时起,豆粕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0%调整为11%,玉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调整为10%,聚氯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0%调整为11%。
(2)自2016年4月25日(周一)结算时起,豆粕、玉米、聚氯乙烯、豆一、玉米淀粉的期货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根据公司风险制度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所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标准执行。
近期国内期货市场众多品种价格波动幅度加大、出现交易过热趋势,为防范交易过热带来的潜在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做好资金安排及持仓调整,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