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期货有限公司关于清明节休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2016-03-29
尊敬的投资者:
2016年清明节临近,根据交易所休市安排的公告,4月2日至4日为节假日休市。我公司研究决定对休市前后相关品种涨跌幅度限制和期货交易保证金统一标准做如下调整:
一、若2016年3月31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1%调整为13%,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为5%;螺纹钢和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2%调整为15%,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维持不变。
大连商品交易所:将铁矿石、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4%。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维持不变。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各品种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维持不变。
二、2016年4月5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13%,涨跌幅度限制仍为5%;螺纹钢和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2%,涨跌幅度限制仍为6%。
大连商品交易所在铁矿石、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铁矿石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聚氯乙烯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其他分别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三、对同时满足交易所和本公司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的合约,其交易保证金统一标准和涨跌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和持仓调整。注意相关合约持仓限额、整倍数调整、交割准备等事项,防范交割风险。
特别提示各位投资者,4月1日(周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5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所有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4月5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详见各交易所网站通知。附件.zip
特此通知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