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2022-03-03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2年3月4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53%调整为63%,动力煤期货2206、2207、2208、2209、2210、2211、2212、2301及230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33%调整为43%。
二、自2022年3月3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我公司将对动力煤期货合约、纯碱期货2205合约、菜油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手续费和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费率进行同步调整,具体结果以结算单为准。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