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2021-05-14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5月18日结算时起,甲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0%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7%;尿素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6%;玻璃期货2107、2108和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0%调整为13%,玻璃期货2106、2107、2108和2109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8%。
二、自2021年5月1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我公司将对纯碱期货2109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进行同方向同幅度调整。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