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春节期间调整保证金的通知
2014-01-24
尊敬的投资者:
2014年春节临近, 1月31日至2月6日为节假日休市。根据交易所节日期间风险控制工作的相关通知,我公司决定对春节休市前后交易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自2014年1月29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5%;大连商品交易所纤维板、木工板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6%,焦煤、焦炭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4%,其他品种调整为12%;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锌、铅、螺纹、沥青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3%,线材、燃油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5%,黄金、铜、橡胶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7%,白银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9%;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维持不变。
二、2014年2 月 7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公司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三、按交易所和公司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和持仓调整。
交易所春节期间有关通知详见附件。附件.zip
特此通知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