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调整
2013-09-16
尊敬的投资者:
2013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临近,根据各交易所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9月19日至21日为中秋节休市,10月1日至7日为国庆休市。根据各交易所节日期间风险控制工作的相关通知,公司决定对中秋节和国庆节之间及前后客户交易保证金统一标准做如下调整:
一、自2013年9月17日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铅合约交易保证金仍维持为13%;铝合约交易保证金由11%调整为13%;螺纹钢、锌合约交易保证金由12%调整为13%;线材、黄金、橡胶、铜、燃料油交易保证金由13%调整为15%;白银交易保证金由14%调整为17%。
郑州商品交易所PTA交易保证金维持为13%;其他品种交易保证金由10%调整为11%。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交易保证金由10%调整为12%;玉米、焦炭交易保证金分别由8%、10%调整为11%;其他品种交易保证金由9%调整为11%。
二、自2013年9月23日恢复交易后,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中秋节前水平;上海期货交易所各品种交易保证金维持9月17日结算时调整后水平不变。
三、自2013年9月27日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铝、螺纹钢、线材、锌、铅交易保证金由13%调整为15%;黄金、橡胶、燃料油交易保证金由15%调整为17%;铜、白银交易保证金由15%调整为19%。
郑州商品交易所PTA合约交易保证金由13%调整为15%,其他品种交易保证金由10%调整为15%。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交易保证金由10%调整为14%;焦炭、焦煤交易保证金分别由10%、9%调整为13%;玉米交易保证金由8%调整为12%;其他品种交易保证金由9%调整为12%。
四、2013 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交易所所有品种恢复至节前水平。
五、上海期货交易所9月18日当晚不进行黄金、白银连续交易,9月23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9月30日当晚不进行黄金、白银连续交易,10月8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六、上述保证金比例与现行交易所风控规则规定的保证金比例不同时,按照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七、节假日期间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请参照各交易所节假日期间风险控制相关通知。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和持仓调整,控制风险;同时,请做好自然人交割月持仓调整。
具体各交易所节假日期间风险通知请见附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开户营业部。
特此通知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