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劳动节期间调整保证金的通知
2013-04-22
尊敬的投资者:
2013年劳动节临近, 4月27日至5月1日为节假日休市。根据交易所节日期间风险控制工作的相关通知,我公司决定对劳动节休市前后交易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自2013年4月24日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TA的保证金维持13%不变,其余品种调整为11%;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的保证金调整为12%,其余品种调整为11%;上海期货交易所铝的保证金调整为13%,白银的保证金调整为17%,其余品种保证金调整为15%。
二、2013 年5 月 2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保证金恢复至节前水平;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的保证金调整为10%,其余品种恢复至节前水平;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保证金调整为14%,螺纹钢调整为12%,铜调整为13%,铝调整为11%,其余品种恢复至节前水平。
三、交割月及临近交割月各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按照此标准与交易所相关风险管理制度规定中较高的执行。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和持仓调整。
交易所清明期间的风险通知请见附件。
特此通知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