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及国债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2020-09-28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部分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及沪深300股指期权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5年期、2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2.2%、1.1%。
二、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恢复交易后,自相关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及沪深300股指期权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1%;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13%不变;5年期、2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表: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及国债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情况
品种 |
合约代码 |
现行标准 |
长假期间标准 |
长假后标准 |
沪深300 |
IF |
10% |
15% |
11% |
上证50 |
IH |
10% |
15% |
11% |
中证500 |
IC |
12% |
15% |
13% |
沪深300期权 |
IO |
11% |
15% |
11% |
5年期国债 |
TF |
2% |
2.2% |
2% |
2年期国债 |
TS |
1% |
1.1% |
1% |
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将至,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做好资金安排和持仓调整,防范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