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2年春节休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2012-01-13
尊敬的投资者:
2012年春节临近,根据交易所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公告(详见附件),1月21日至1月29日为节假日休市,我公司决定对春节长假休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自2012年1月19日结算时起,铜、锌、铝、铅、螺纹钢、线材、黄金、燃料油和天然橡胶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至17%;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玉米、聚氯乙烯和焦炭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至14%; PTA、菜籽油、甲醇、硬麦和普通小麦301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至15%,白糖、早籼稻、强麦、棉花和股指期货品种保证金仍维持现行收取标准。
二、1月30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所有品种、大连商品交易所所有品种和郑州商品交易所PTA、菜籽油、甲醇和普通小麦301期货品种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恢复至节前水平。硬麦、强麦和白糖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至13%。
由于春节假期较长,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为防范风险,请投资者注意合理使用头寸,及时调整持仓结构,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
2、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在2012年春节休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通知》
3、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春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