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与部分居间人终止合作的通知
2023-01-12
致民生期货有限公司居间人: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九百六十六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与满足下述任一条件的居间人解除《居间协议书》:
1.合同存续期内,连续6个月未向我司介绍期货投资客户的居间人;
2.合同存续期内,连续3个月居间报酬低于100元的居间人。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视为送达,相关的合作自发布之日起即行终止。《居间协议书》解除后,如存在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双方可按照原协议的约定进行清算。
特此通知。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