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2021-12-06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12月8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3%调整为18%。自2021年12月13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
二、自2021年12月8日结算时起,红枣期货2201、2203、2205、2207及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8%调整为21%。
三、自2021年12月6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我公司将对纯碱期货2205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进行同步调整,具体结果以结算单为准。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