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交易所申报费收取规则的提示
2023-04-21
关于各交易所申报费收取规则的提示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对部分期货和期权合约收取申报费的通知,交易所对当日在期货和期权合约上报单、撤单或询价(仅针对期权)等交易指令笔数超过一定标准的客户收取申报费,当日结算时扣划。如您报单、撤单或询价(仅针对期权)超过申报费收取标准,有可能因扣划申报费导致结算后穿仓。
如您正在使用程序化交易软件或日常交易中报撤单量较大,在此提示您注意控制报撤单及询价笔数,避免产生高额申报费。
各交易所关于申报费收取的规则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在期货和期权合约对客户信息量收取申报费的通知》
https://www.shfe.com.cn/news/notice/911341847.html
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原油期货等品种申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https://www.ine.cn/news/notice/6054.html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的通知》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8508587/index.html
四、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的通知》
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2/07/1655818689351606.htm
五、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股指期货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http://www.cffex.com.cn/jystz/20150731/19201.html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